砂石是工程建設中最基本且不可或缺的建筑材料。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為穩定砂石市場供應、保持價格總體平穩、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經國務院同意,3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和堅決踐行新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切實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堅持先立后破,加快“開前門”和堅決“堵后門”并重,綜合施策、多措并舉,加快構建區域供需平衡、價格合理、綠色環保、優質高效的砂石產業體系,為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濟平穩運行提供有力支撐。
《指導意見》圍繞促進機制砂石、河湖砂、海砂及替代砂源等科學利用,明確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意見。一是推動機制砂石產業高質量發展。包括大力發展和推廣應用機制砂石,優化機制砂石開發布局,加快形成機制砂石優質產能,降低運輸成本。二是加強河道采砂綜合整治與利用。包括加強非法采砂綜合治理,合理開發利用河道砂石資源,加大河道航道疏浚砂利用,探索推進三峽庫區等淤積砂開采利用。三是逐步有序推進海砂開采利用。包括合理開采海砂資源,建立完善海砂開采管理長效機制;嚴格規范海砂使用,嚴格執行海砂使用標準。四是積極推進砂源替代利用。包括支持廢石尾礦綜合利用,鼓勵利用固廢資源制造再生砂石,推動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統籌利用,積極推廣鋼結構裝配式建筑。
《指導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壓實地方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密切關注砂石市場形勢,統籌做好促生產、保供應、穩價格、強監管等工作,保障工程建設和民生需要。當前,要在科學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結合工程項目有序復工復產進度,切實保障砂石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
答記者問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十五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此,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有關部門負責人。
01.問:為什么要制定出臺《指導意見》?
答:砂石是工程建設中最基本且不可或缺的建筑材料。建設用砂分天然砂和機制砂兩大類。其中,天然砂包括河湖砂、陸地砂、海砂,機制砂是由機械破碎制成的砂石。長期以來,砂石主要由區域市場就近供應,供需總體平衡,價格基本穩定。經過多年大規模開采,天然砂石資源逐漸減少,近年來國內主要江河來沙量大幅下降,加之一些地方對砂石基礎性重要性認識不足,行業整治工作簡單粗放,沒有統籌好“堵后門”和“開前門”的關系,機制砂石企業數量明顯減少,造成區域性短期供不應求,價格大幅上漲,低質砂石進入市場,增加基建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成本的同時,影響工程建設進度并帶來質量安全隱患,亟需采取綜合措施,穩定砂石市場供應和價格,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當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正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隨著疫情防控形勢好轉,工程項目正逐步有序復工復產,經國務院同意,制定出臺《指導意見》,及時部署各地切實保障砂石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對促進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濟平穩運行,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
02.問:為什么要大力發展和推廣應用機制砂石?
答:我國砂石骨料消費呈逐年增長態勢。過去以天然砂石為主,主要源于山川河流,隨著天然砂石資源枯竭、生態保護要求提高和建設工程需求量持續增加,機制砂石逐漸替代天然砂石彌補市場需求,目前機制砂石已占建設用砂石的70%左右。
機制砂石主要指由原生礦產資源經機械破碎、篩分、整形等工藝加工制成的砂石顆粒,具有技術裝備先進、規模大、生產周期短、產品成分單一、粒徑可調、質量可控等特點。國內一批重點工程均將機制砂石作為主要原料。
近年來機制砂石生產快速轉變為大規模集約化機械化自動化工廠,行業發展取得很大進步,但也面臨供應能力弱、綠色發展水平低等問題。《指導意見》強調,要加快落實《關于推進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加強對機制砂石行業的管理和引導,從規劃布局、工藝裝備、產品質量、污染防治、綜合利用、安全生產等方面加強聯動,加快推動機制砂石產業轉型升級,更好滿足建設用砂需要。
03.問:《指導意見》在加強機制砂石供需銜接、保障重點地區供應方面,提出了哪些具體措施?
答:當前砂石需求熱點區域主要集中在泛長三角集群、長江中游集群、成渝集群、中原集群、珠三角集群、京津冀集群、關中集群七大板塊,占到了中國砂石市場消費量的60%。
保障砂石供應的主體責任在地方人民政府。各地區要在做好本地區規劃平衡的同時,加強與其他省份的聯動。在優化機制砂石開發布局方面,要根據“十四五”投資建設需要,統籌考慮各地礦產資源、交通物流等因素,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建立國內合理的機制砂石供應體系,既保障供給,又防止“一哄而上”造成重復建設、產能過剩。要合理增加采礦權投放,加強資金、土地、物流等要素保障,通過技術改造等支持一批企業做大做強,推進大型項目建設,盡快形成新的優質產能,提高供給水平。加強貴州、江西、廣西等資源富集地區和需求量大地區的銜接,沿主要運輸通道布局一批千萬噸級大型機制砂石生產基地。
在加強運輸保障方面,推進砂石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公轉水”,減少公路運輸量,增加鐵路運輸量,完善水運網絡和港口集疏運體系建設,加強不同運輸方式間的有效銜接。推進鐵路專用線建設,對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機制砂石企業,應按規定建設鐵路專用線,打通自建鐵路和國家鐵路聯接最后一公里。
04.問:河道砂石是保障砂石供應的重要來源。為合理開發利用河道砂石資源,下一步將采取哪些措施?
答:根據河砂資源以及河湖管理保護的實際情況,《指導意見》提出要堅持疏堵結合,既堵后門又開前門,在打擊非法采砂的同時,大力推動科學、合理、有序開發利用河砂資源,緩解砂石市場供需矛盾。
一是加快河道采砂規劃編制。督促指導各流域機構和各地加快河道采砂規劃編制,在保障防洪、生態、通航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確定可采區、可采期、可采量,為合理開發利用提供科學依據。結合編制采砂規劃,督促指導各地盡快清理不合理的禁采區和禁采期,調整不切實際片面擴大設置的禁采區,糾正沒有法律依據實施長期全年禁采的“一刀切”做法。
二是推行統一開采管理。為破解河砂開采中的“小、散、亂”和管理難的問題,及時總結推廣部分地方探索實施河砂統一開采管理方面好的經驗,鼓勵和支持河砂統一開采管理,強化現場監管,維護開采秩序,推進集約化、規模化開采。
三是加大河道航道疏浚砂利用力度。總結長江河道航道疏浚砂綜合利用試點經驗,研究出臺疏浚砂綜合利用的指導意見,規范和引導疏浚砂利用工作。加快推進三峽庫區淤積砂綜合利用試點工作,增加砂石資源供給。推進河砂開采與河道治理相結合,實現河道治理與河砂開發利用雙贏。
四是規范和優化許可管理。按照國務院“放管服”要求,優化河道采砂許可審批工作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對經批準的河道清淤疏浚和河道整治項目,所采挖的砂石除項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許依法依規對外銷售。
05.問:請介紹一下建筑工程使用海砂的情況,如何嚴格規范海砂使用?
答:據不完全統計,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凈化海砂在總用砂量中占比約6%。近一段時間,由于地理和成本因素,凈化海砂已成為部分沿海地區建筑用砂的重要來源。但海砂氯離子含量高,直接使用會給建筑工程的主體結構安全帶來隱患,必須經過嚴格凈化處理,確保氯離子含量滿足標準規范的要求,才可以用于建筑工程。目前,國家和部分地方制定出臺了有關海砂及混凝土氯離子含量的標準,要嚴格貫徹執行。
有關部門將按照《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要求,加強對預拌混凝土企業的監管,督促預拌混凝土企業嚴格原材料進貨檢驗、使用和出廠檢測等制度,杜絕使用無合法來源證明、質量不合格的海砂,確保海砂及混凝土質量符合使用標準要求。同時,加大對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施工、監理等單位加強預拌混凝土進場驗收和檢測,嚴禁使用氯離子含量不達標的混凝土,嚴禁海砂用于預應力混凝土、鋼纖維混凝土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鋼筋混凝土中,切實保障工程質量。
06.問:《指導意見》提出要積極推進砂源替代利用,具體包括哪些內容?
答:我國每年產生數十億噸尾礦、廢石,利用尾礦和廢石生產砂石骨料,既可減少對一次資源消耗、彌補天然資源不足,又能實現固廢資源化利用,減少堆存、填埋占地及由此帶來的環境問題。
《指導意見》提出在符合安全、生態環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持綜合利用廢石、礦渣和尾礦等砂石資源,實現“變廢為寶”。同時鼓勵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廢資源生產砂石替代材料,清理不合理的區域限制措施,增加再生砂石供給。對經批準設立的工程建設項目和整體修復區域內按照生態修復方案實施的修復項目,在工程施工范圍及施工期間采挖的砂石,除項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許依法依規對外銷售。
07.問:《指導意見》提出要加強非法采砂綜合治理,請問有哪些具體部署安排?
答:近年來,建設用砂供需矛盾突出、價格快速上漲,一些地方河道非法采砂問題突出,危害十分嚴重。近兩年,媒體也曝光了一些非法采砂案例,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對此,《指導意見》提出要加強非法采砂綜合治理,全面遏制河道非法采砂亂象。
一是壓實主體責任。指導督促各地嚴格落實河道采砂管理責任制,對轄區內有采砂管理任務的河道,要逐河段公布采砂管理河長、行政主管部門、現場監管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4個責任人名單,壓緊壓實責任,接受社會監督。
二是突出重點。在全國范圍內,指導督促各流域、各地結合實際,開展非法采砂專項整治,實行臺賬管理,發現一起、打擊一起,切實維護采砂秩序,確保河道安全。其中,突出以長江、黃河等大江大河為重點,嚴格管控長江中下游采砂活動,狠抓黃河晉陜峽谷段非法采砂整治,切實保障大江大河河道采砂秩序總體可控。
三是建立長效機制。堅持清理整治與建章立制相結合,建立非法采砂問題“查、認、改、罰”快速查處機制,及時發現問題、準確認定問題、迅速清理整治并嚴肅執紀問責。同時,針對河道采砂管理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責任制落實、規范化管理、加強部門合作、聯合執法打擊等制度,推動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長效機制。
08.問:促進砂石行業健康發展是否意味著要放松生態環境監管?下一步在推進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方面會有哪些考慮?后續將采取哪些措施?
答:《指導意見》的一個重要導向是要加強砂石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堅決做到“開前門、堵后門”。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不是粗放無序發展,而是要統籌做好資源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一是推動砂石可采區域規劃加快落地,統籌做好新建項目布局選址;對符合生態環保要求的砂石新建項目及配套礦山開采項目將給予積極支持;對原有合法項目,依法開展延續審批。
二是堅決反對環保“一刀切”行為。對發現以生態環保為由,不分青紅皂白地集中關停采石采砂企業的等“一刀切”行為,發現一起,督辦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能夠通過整改措施達到生態環保要求的企業,指導地方給予足夠整改時間;鼓勵暫未達到生態環保要求的砂石企業加快升級改造,實現復工復產。
三是堅決查處違反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破壞生態環境的開采行為。對于法律法規有明確要求的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等管控區域,生態環境部門將繼續嚴格監管,禁止采砂采石活動;對亂采濫挖、只開采不治理、違法排污等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的違法開采行為,將堅決依法查處,嚴格督促整改。